警钟长鸣:从典型案例看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师德师风是高校立校之本、育人之基。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引导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现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及地方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信息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师德警示窗专栏整合案例,梳理近年来高校领域违反师德师风、触碰纪律红线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学习。
教师,应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引路人。然而,当伪造数据、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发生在本该守护学术尊严的高校教师身上时,它不仅玷污了学者个人的声誉,更侵蚀着学术事业的根基。
以下是部分高校教师因学术诚信问题受到处分相关案例——
案例一:南京大学教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南京大学教师梁某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学校党委(行政)对梁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案例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5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
案例三:2022年10月,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张某某通过伪造年度考核表、课程表等材料申报高职讲师职称,学校二级分院分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人员在未认真核实材料的情况下签字、盖章并予以通过。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41号)等规定,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给予张某某撤销高职讲师职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等处理;省职改办将张某某职称材料造假问题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共青科技职业学院给予学校二级分院分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人员取消3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除本学年绩效工资、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等处理。
案例四: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2021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案例五: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施某某学术不端问题。施某某从2017年起,在多个期刊上共发表39篇论文,复制比严重超标,存在“剽窃文字表述”、“未标明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出处”和“一稿多投”问题。施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高校教师,不仅肩负着传授知识的使命,更承载着塑造灵魂、引领社会风尚的重任。他们的职业操守,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生命线”,也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风向标”。
以下是部分高校教师因违反教师职业操守问题受到处分相关案例——
案例一:黑龙江大学教师李某某补考评卷期间违纪问题。 2019年3月25日至29日补考评卷期间,李某某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通过补考,共计收费2.5万元。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二:黑龙江大学教师胡某某违规为学生做考前辅导问题。胡某某作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黑龙江大学艺术专业自命题科目出题教师,为10名考生做集中辅导,共计收费3万元。胡某某受到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案例三:2021年12月,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五名辅导员在未向所在学院报告的情况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光伏发电学院5个班级127名学生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从中获取中介费17145元。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2022年4月,根据《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五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取消2022年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和两年内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相关中介费按有关规定退回,刘某某被免去光伏发电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案例四: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李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红包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初,李某某作为班主任老师,收受学生家长以资助乘车费、手机流量及话费、节日祝福等名义发送的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或电话充值共18600元。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郑州大学某外籍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等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间,该名外籍教师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方法不严谨、教学效果差,多次违反教学纪律,与学生言谈粗鄙,言语有失教师身份,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解除与该名外籍教师劳动聘用关系,注销其外国人来华工作证,并办理居留许可注销手续,限期离境。
案例六: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案例七: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1—2006年及2014年,蓝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5万余元,为其妻子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高校师生关系,本应是知识传承的桥梁、人格塑造的纽带,承载着“教学相长”的理想。然而,近年来,一系列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却暴露出这一关系中潜藏的危机与裂痕。
以下是部分高校教师因师生关系不当问题受到处分相关案例——
案例一:山东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李某某(辅导员)在对3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过程对其进行体罚,其中2名学生为轻微伤,李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警告处分,给予学院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二: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自2019年9月起,张某某通过发送暧昧言语、不雅图片和视频,以及肢体接触等方式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进行问责通报。
案例四:广西百色市实验小学教师蒋某某歧视体罚学生、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问题。蒋某某存在歧视体罚学生、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违反廉洁从教纪律等方面问题,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第九、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蒋某某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队伍。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五: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以上案例都是高校中发现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问题,请广大教师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自觉践行良好师德,时刻铭记自身使命,以用实际行动践行师德规范,恪守教育底线。
师德师风是教育之魂。只有每一位教师都自觉追求高尚师德,坚守精神家园,才能真正肩负起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更多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让我们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共同守护好高校这片立德树人的神圣净土!